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简洁和优雅

前段时间,奥美来我们公司做提案。
提了一个很傻逼的创意——在进入首页之前,先给用户看一个很时尚的设计感十足的启动页面,然后让用户点一个“进入”按钮,启动页面以一种拉开舞台幕布的感觉从中间缓缓打开,首页华丽登场!
奥美不是没有能人,千鸟就在奥美。不过,根据我上篇文章讲到的“没有瓷器活,别揽金刚钻”的原理,奥美应付我们这种案子,派来的当然是见习医生了。
Jakob Nielson在《网站优化》一书中专门提到了这种启动页面的傻逼设计,并委婉地称为“设计过度”。这里我就不做过多的引用和批判了。
我认为最理想的设计应该是简洁而且优雅的,其次是简洁但不优雅,再次是优雅但不简洁,最次是既不优雅也不简洁。
简洁是科学(参考《简单法则》),优雅是艺术。科学不需要天分,可以通过学习掌握,但艺术离不开天分。
如果这样说太抽象,不好理解,我们可以来点具体的——
iPhone/iPod代表的就是简洁优雅,Gmail/iGoogle代表的是简洁但不优雅,奥美的傻逼提案是优雅但不简洁,波导手机(还记得这个手机中的战斗机吗)是既不优雅也不简洁。
优雅的尺度很难把握,稍有不慎,就会影响易用性。
苹果玩优雅,是因为艺高人胆大,你我如果要效颦苹果玩优雅,那就是无知者无畏了。

互联网设计阅读推荐

有朋友问,互联网设计该看哪些书。
其实我不用来列这个书单,千鸟早就列了一份很好的,再次推荐他的博文:互联网设计阅读推荐。千鸟还提供了一个pdf文件,来描述不同级别的人(总监、经理、设计人员、开发人员)分别需要看的书籍,从我自己的体会来看,可以把每个级别的阅读范围再向下延伸一到二级,延伸到后面,可能不需要精读,但略读一下以了解相关知识也是应该的。
喜欢多读书的朋友,也可以到豆瓣看看我列的两个豆列:设计@互联网和等你来翻的设计书。
刚才推荐的千鸟的“互联网设计书单”也在豆瓣有豆列,在这里。

功能比界面重要

前面我曰过用户界面很重要,现在曰一曰功能比界面更重要。
正所谓功能是手足,界面是衣服。衣服烂,随便换,手足无,没法补。
功能不在多,而在精。精,源于对需求的深刻把握和满足。要做到精,就必须能很牛逼地对一些需求说不。懂得拒绝,才懂得更好地满足。
缺乏有意义的功能,网站就像没有了灵魂,披着再漂亮的躯壳也只是行尸走肉;而一个外观简陋的网站,如能很好地满足用户的需求,也就具备了勃勃的生机。所以,做一个网站,在动手之前,你必须做出选择,究竟要当F4呢,还是要当卡西莫多?!
在回答之前,提醒你一下:我们能看到很多卡西莫多的例子,比如天涯,比如新浪,但活得久一些的F4却很少见。
你果然答对了,牛逼的卡西莫多。
你可能还有一个疑问:为什么国外的网站都那么漂亮?那么注重界面?
实际上并不是因为它们过于关注界面,而是因为它们已经解决了功能的问题,而开始有闲暇去关注界面了。这和咱们国内的情况大不一样,国内很多网站还没折腾明白满足用户什么样的需求,就把精力全投入在换肤上了,抄完这个抄那个,抄来抄去,就抄到了一张皮。典型的买椟还珠行为,而且还是具有传染性的集体行为。
总而言之言而总之,功能对于网站的意义,就像四项基本原则之于中国,而界面,也就勉强相当于改革开放吧。建议做产品设计的时候,先不用急着出高保真图,如果低保真图展现的功能能够让用户喜欢,那么后面的工作就好办多了——只是换换衣服而已。

推荐《简单法则》

《简单法则》可以一看,不过,看前三个法则就够了。也许是我还不够悟性,没能真正参悟后面7个法则的真义?

比较有收获的是书中对设计和艺术的区分描述——设计带来便利,艺术激发思考。
在设计中,比较重要的是组织。至少德国人是这么认为的。
关于组织,《简单法则》提供了所谓SHE和SLIP两个方法。

用户界面很重要(二)

前面论证了好的用户界面能提高用户的通过率,下面论证第二个问题。
二:为什么能延长用户在页面的愿意停留时间?
互联网有一个“八秒”的说法,大意是用户不会在一个页面停留超过八秒。 具体的说法我没查,我个人是这么理解的——在用户不知道这个网页有什么内容的情况下,用户不会用超过×秒的时间去了解。这个×秒就是用户在页面的愿意停留 时间。(×对于每个人都不同,而且会随着时间的变化而变化——对互联网越熟悉,×越小;随着网站越来越多,×也会越小。这些就不细讲了)
然而就像VC的30秒原则(或称电梯原则:VC只会给你30秒概述商业计划,以决定是否有进一步了解的兴趣)一样,这个数字是会被几个因素影响的。比如你 有俊朗的长相(如李彦宏)或者天赋异象(如马云)。我记得创智赢家曾有一个陈美女,相比其他竞争者就赢得了VC的更多的时间和关注。
在帅哥美女面前,VC的30秒能变成40秒,甚至一盏茶的功夫。
大师诺曼的《情感化设计》里提到一个与此相关的实验,实验证明当对取款机的按钮和屏幕排列得比较美观的时候,即便功能上没有做任何的变化,用户都认为更加好用了。这个实验在日本和以色列都取得了相同的结果。这是因为在美观的物品上,人们愿意花更多的时间使用及学习。
对于网站而言,整整容还是不难的,大多数情况下它比功能的改进容易。为什么不花点时间做做呢?如果你担心整容会对老用户使用习惯造成影响,可以看看改版与老用户习惯。
PS:再漂亮的网站,用户也有视觉疲劳的一天,为了使用户界面能够与时俱进,最好花些时间把表现层和内容层、逻辑层分离。

用户界面很重要(一)

一些朋友,包括半年前的我,不太认同用户界面的重要性。认为只要产品有价值,性能好,用户界面烂一点没太大关系。
这种观念是有问题的:
首先,要做好产品难,要做好用户界面相对容易。好高骛远,不如扎扎实实地先做好能做好的地方。
其次,用户界面对业绩有切实的作用,其能产生的效果高于我们的相像。主要体现在两方面:提高网页的通过率,延长用户在页面的愿意停留时间。
一:为什么能提高页面的通过率?
根据一些调研,影响国内互联网用户在线消费行为的一大因素就是用户的安全感。毫不夸张地说,用户的安全感会直接影响页面的通过率。对于电子商务类企业来说,用户的安全感左右着你对他的钱包份额(Wallet Share)。
用户的安全感看来仿佛一定要通过品牌运作才能提升,实际不然,通过外观的改善也一样可以提高用户的安全感。
就像国庆大阅兵,整齐漂亮的各种兵种那么一走,国民就感觉很安全了。
这一点,房屋租赁市场早就意识到了。哪怕一个很小的房屋中介,走进去一看,工作人员都是齐刷刷的正装。不管他们产品和服务怎么样,至少先做到“Looks Like”。反过来说,一个穿着老头圆领体恤衫的中介,你敢把订金交给他吗?估计你连价格都不问就转身出门了吧。
网站也是这个道理,如果Looks不Like一个正规公司,网民顶多进到产品列表页,看看东西,不会敢去点那个“预订”按钮的。
(PS:我在这里谈的用户界面不指交互,纯粹指外观)

改版与老用户习惯

很多网站在改版的时候,非常担心用户习惯。
有的担心是合理的,有的担心是多余的。担心之前,先搞清两个问题:
首先,你有没有老用户?有多少老用户?如果网站本身就是提供给walk-up-and-use(走来即用)类型的用户的,比如某某博物馆门口的参观指导系统,它完全就是面向新用户的,根本就没有老用户。另外,有的网站本身很烂(可能是产品烂也可能是易用性烂),来看一眼的人就不会再回来,那么随便怎么改都不会有老用户习惯的问题。
其次,用户使用该网站的频繁程度,如果是一个频发事件,每天、每周、每月都会上去看那么一两次,改版确实要考虑老用户的习惯问题。比如Gmail、豆瓣、MSN、新浪等。
但也有不少网站,尤其是电子商务类网站,用户并不是每月都会上来的,而是到了有需求的时候才上来,比如当当,比如携程,比如PPG。这种网站,用户甚至记不住你的主色调,更不用说你的预订流程有哪些步骤了(能记住你的域名就不错了)。
这时,也无须一厢情愿地在那里担心老用户的习惯问题,有多余的精力不如投入到扩展用户入口(比如SEO、比如交换链接、比如网站联盟、比如开放API……)上去。

一次用户体验课

望京有个卡拉OK店,叫金永。
周日下午趁小孩睡了,我和老婆两个想踩住青春尾巴的中年人,偷偷溜去唱了一场。
感觉很棒,最明显的优点有四个:
1、性能。音响效果真没得说。很容易让人误以为自己的歌技进步了。
2、稳定性。我终于知道,对于牛逼的KTV店来说,“两个话筒都开着的时候,不发出啸叫声”并不是梦。
3、切歌迅速,没有广告。显得很专业和专注,仿佛在告诉我们”我就是做KTV的,不做广告业务“。
4、无线话筒。我依稀记得,钱柜的话筒好像还是有线的。
拿这几点和钱柜、好乐迪一对比,差距还是比较明显的。
我没有想过对于卡拉OK店来说,有多少种用户角色,什么样的角色是关键人物角色。但对于我们这个类型的用户,以上4点那是打中了靶心了。一瞬间,我们就便被俘虏成忠实用户了。
首先定义一下我这种用户角色:30岁左右,歌技一般,但能唱得几首老歌,通常和3-5好友唱歌聊天,主要是为了沟通感情、放松心情。
对于我们来说,音响效果当然很关键,大多人都歌技一般,但同时也都不希望太丢脸;稳定性也很关键,话筒的啸叫声会让人非常扫兴。至于迅速流畅的切歌和无线话筒,那是nice to have的点,有了当然会很爽。但在“性能好且稳定但切歌不流畅且是有线话筒”的店与“性能和稳定性略差一点,但切歌流畅、无线话筒”的店之间,我会选前者。
为什么不提曲目丰富程度、服务员服务水平等呢?因为这些大家都差不多。
对于电子商务网站来说,金永的用户体验绝对是个值得学习的典范。
如何做好用户体验,答案就像”如何把大象放进冰箱“的答案一样简单。
第一步,定义清楚用户角色;
第二步,搞清楚用户 A-最关注的需求点、B-nice to have的需求点、have也不见得nice的需求点;
第三步,尽快满足A,在有资源的情况下再满足B。

样式、功能和速度

有一个网站叫expensr,我一直在用。
一直在用,也一直看到它上面的一个明显样式问题,截图如下:
我不介意这个样式问题,因为它能够提供我很喜欢的记账功能,而其他样式不错的网站还不能。
那么如果出现了一个功能和它匹敌的网站,且没有样式问题,我会选哪个?
这又是那个农夫选媳妇的故事,选有文化的那个还是有钱的那个?——当然是屁股大的那个,能生儿子。
回到上面的问题——当然是速度快的那个。

墙漆和墙纸

一个大佬问我,网站换个色调麻烦吗?
回答这个问题之前,我们先举个刷墙的例子——把红色的墙换成蓝色
如果原来的墙色是用油漆刷上的,那么涂料层和墙体,肯定是混合到一起了,得先用刮刀把涂料层刮干净,才能重新刷新色,工时得用天计;如果墙上只是贴了一张红色的墙纸,那么只要把红墙纸揭下来,换上蓝墙纸就搞定了,工时只需用分钟计。
所以,对大佬的问题答案是:网站换色调麻烦与否取决于它用的是墙漆还是墙纸。
大多数网站,用的是前者,就像油漆刷过的墙一样,样式和内容搅合在一起,改一个普通按钮的样式都费一鼻子劲。自诞生起就以赢利为目的的电子商务类网站如无意外,都应在此之列。
如果说是能力问题,倒也可以理解,毕竟需要一个学习的过程。问题在于,很多网站并不是没能力搭建一个健康的架构,而是没时间。
就像三四十岁为事业打拼的男人们,不是没能力去营造一个健康的生活,而是没时间。
然而在我们以“没时间”这个借口安慰自己时,心中必须清楚:不健康的架构和生活,都不是可持续发展的长久之策。

小样,送你个马甲你就露馅了!

做一个电子商务类网站的时候,时常遇到一个难题——不同用户角色的需求冲突。
比如,有2个主要用户角色,分别是张总(某贸易公司销售副总),美美(大四女生)。
他们在各个环节的行为和喜好都不同,比如,张总关注质量,美美关注价格,张总用信用卡支付,美美用货到付款,张总不看评论,美美看评论、顶评论、写评论,张总工作日购买,美美周末购买……
这时很难用一款产品来爽两个人,怎么办?
根据cooper的观点,那就做两个产品吧。
可实际上,这两个产品之间差别又不大,整个购买流程都差不多,只是很多表现层的东西要变化,功能范围略有不同。而且,不管是从SEO来说,还是从市场营销来说,共用一个域名比分用两个域名好。所以,做成两个版本比较好——商务版、女生版。
问题来了,实际上你现在并不知道屏幕那头的用户是张总、美美还是狗狗。
你也不可能在首页说:如果你是张总,请点击这里进入;如果你是美美,请点击这里进入。整个一色情网站的做法。
有个好主意不妨可以尝试——用换肤来区分用户角色。
做几套皮肤,然后,告诉用户“请选择你喜欢的页面风格……”。表面上,在给用户更多个性化的选择,实际上在区分用户。因为张总不会选嫩嫩的粉紫,美美也不会选生硬的青灰。
在美美换上“浪漫心情”皮肤之后,其实她不会意识到(也没有必要专门告诉她),产品的排序默认是按价格了,支付方式默认是货到付款了,比别人能看到更多的打折促销信息了……
而这时,屏幕这头的设计师正得意地笑:“小样,送你个马甲你就露馅了!”

《设计心理学》读书笔记

《设计心理学》是本好书,但略显得有些乱。
用我的理解来概括一下:
本书讲了3个核心点:
1.匹配
2.反馈
3.容错
书中提到的其他所谓“概念模型”和“预设用途”都是被包含在“匹配”中去考虑的,还有“已经形成的用户习惯对设计改进的阻力”,其实也是匹配中的“概念模型”问题。而至于“可视性”,其实是说把上面的3点表现好。
什么叫匹配?就是采用和人的心理认知一致的表现方式。比如用红灯表示停,绿灯表示行。
什么叫反馈?手机或键盘的敲击声音就是反馈,让你知道你的动作被接收了。
什么叫容错?钥匙正着反着都能插进去并能打开门。
除了以上3点,其他都是细节。
相比诺曼后来写的“情感化设计”而言,这本更加强调易用性。但没有哪个人是纯理性的人,在人机交互的过程中,人是带着情绪的,这个情绪会影响人机之间的互动。所以人机之间的交互必须考虑情感的因素。
而“情感化设计”则考虑了更多人机之间的亲和问题,弥补了本书的不足。

又一个简单的UI范例

SeeToo是一个为用户提供”和在另外一个电脑前的朋友一起看一个视频“服务的网站,和pipebytes一样,简洁而不简单。

We make money not art

如果说需要帮助文件的网站,不是好网站。
那需要说明文档的设计,还能算是好设计吗?
除了评委,有谁变态到看一个网站Logo的时候,会去查看它相关的设计描述:“这里用橙色表达一种跳跃的……”
不能直接,而是要依赖说明文档,才能向目标客户传递出来的那些设计因素,有意义吗?
可能这正是商业设计和艺术设计的本质区别之处。
We make money not art!

不要听用户的

豆瓣换版了,有用户纷纷抗议:“不好看”“不方便”……
我认为,不要“听”用户的。
Jakob Nielsen说可用性第一法则就是不要听用户的,原文是:First Rule of Usability?Don’t Listen to Users。翻开原文看看,看到这样的Summary:To design an easy-to-use interface, pay attention to what users do, not what they say. Self-reported claims are unreliable, as are user speculations about future behavior.
可以看出Jakob的意思是:不要——“听”——用户的(这句话里要重读的是“听”,而不是“用户”)!不要听,但要看,看看用户在怎么用。
为什么会这样,因为人的言和行有时是两回事,我们不是那么确切地了解自己的行为。所以,不要问大家草坪上的石径该怎么铺,让大家去踩出来好了。
网站之于客户,说粗俗一点,就像男人之于女人,是拿来用的,不是拿来看的,找个小白脸嫁只是肤浅的短期行为。而说着”我家那口子,黑得跟煤似的,不过对我还不错“的,肯定心里荡漾着幸福。
所以,对于互联网企业来说,重要的不是用户怎么说,而是用户怎么用。如果用户嘴里骂着“真他妈的难看”,但鼠标却比以前更迅捷地点到了该点的页面。那这就对了!